3月31日,省“两会”召开《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会,全体驻会人员参加了学习,熊鸣龙副主任组织大家原原本本的学习了新修订《条例》,省民宗委二处副调研员凡东伟参与了学习并进行解读。
熊鸣龙副主任指出: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条例》顺应时代要求,在强调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同时,针对突出问题,聚焦规范管理,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创造了条件。《条例》中围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有利于引导各宗教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更加自觉地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在《条例》中,加强了对宗教团体的规范和要求,为宗教团体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为准则,为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造了条件。我们要加强学习,不断的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省民宗委二处副调研员凡东伟就新修订《条例》中,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等条款作了详细解读。
会上,大家进行学习交流,一致认为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省推进宗教工作法制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宗教团体作为社会组织的一部分,应该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框架中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我们要充分的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的把握《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建立和健全“两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服务社会、服务教会作出应有的贡献。